中國管帳學會文件
會學[2014]5號
————————————————————————————————————————
對于印發《中國管帳學會專業委員會使命規程
(訂正案)》的告訴
中國管帳學會各單元會員、小我會員:
《中國管帳學會專業委員會使命規程(訂正案)》,經七屆十次常務理事會審議經由過程,中國管帳學會會長核準,現印發給你們,自宣布之日起實行。實行中有何題目,請實時反應我會。
特此告訴。
附件:中國管帳學會專業委員會使命規程(訂正案)
中國管帳學會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中國管帳學會專業委員會使命規程 (訂正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國管帳學會專業委員會的勾當,闡揚專家學者在各專業范疇中的引領感化,按照《中國管帳學會章程》,制定本使命規程。
第二條 中國管帳學會的專業委員會是中國管帳學會設立的對管帳特地范疇展開迷信研討與摸索的構造。
中國管帳學會各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委員會)在中國管帳學會帶領下展開勾當。
第二章 專業委員會
第三條 專業委員會該當闡揚專業上風,構造管帳各特地范疇的現實與實務使命者展開科研勾當,鞭策管帳現實立異、管帳實務立異和管帳文明立異,對峙現實接洽現實,增進科研功效的轉化,為管帳鼎新和成長辦事。
第四條 專業委員會的首要職責包含:
(一)制定本專業范疇研討的整體打算和成長打算;
(二)制定和實行年度使命打算;
(三)構造和鞭策本專業范疇學術研討和學術交換;
(四)總結本專業范疇的研討功效;
(五)到場中國管帳學會拜托的重點管帳科研課題名目的選題論證及研討功效的檢查使命;
(六)在中國管帳學會制定專業研討成長計謀使命中,闡揚決議打算征詢感化;
(七)承當中國管帳學會拜托的其余使命。
第五條 各專業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4-6名,委員多少名。
第六條 各專業委員會由主任委員指定一位接洽員,擔任輔佐主任與各委員和與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的接洽。
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擔任搜集有關定見和倡議,同一調和專業委員會勾當。
第七條 專業委員會應實時向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報送使命打算、勾當打算和使命總結,由秘書處向常務理事會報告請示。
專業委員會應在年度竣事前一個月報送第二年度使命打算和勾當打算;年度竣事后一個月內報奉上一年度使命總結。
第八條 專業委員會展開勾當,應以中國管帳學會專業委員會名義停止。專業委員會不得超出職責規模展開勾當。
第三章 委員
第九條 專業委員會委員由現實界、實務界及當局有關部分等方面職員組成,均為學術兼職。此中:
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中國管帳學會秘書長提名,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批。
專業委員會其余委員由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提名,報中國管帳學會會長審批。
專業委員會委員均由中國管帳學會會長聘用。任期與中國管帳學會理事會分歧,能夠蟬聯。
專業委員會人選須要變革的,由學會秘書長或主任委員發起,經實行相干法式并報會長核準后,能夠變革。
第十條 專業委員會委員應具有的根基前提:
(一)應是中國管帳學會會員;
(二)具有較強的研討能力和較高的學術程度;
(三)熱情學術勾當,有杰出的學術品德;
(四)有須要的時候和精神到場委員會的勾當。
第十一條 專業委員會委員享有以下權力:
(一)到場專業委員會構造召開的相干集會;
(二)向學會秘書處及其專業委員會提出使命定見和倡議;
(三)獲得本專業委員會的有關資料;
(四)可志愿加入專業委員會。
第十二條 專業委員會委員應實行以下責任:
(一)主動到場專業委員會構造的有關勾當;
(二)定時實現專業委員會安排的使命使命;
(三)向專業委員會供給相干專業的研討倡議。
第十三條 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具有的根基前提:
(一)具有同業公認的杰出的學術品德和學術程度;
(二)熱情學術勾當,能引領本專業范疇的學術研討標的目的;
(三)有須要的時候和精神構造和掌管專業委員會勾當;
(四)準繩上應是中國管帳學會資深會員。
第十四條 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享有委員的一切權力。主任委員還享有以下權力:
(一)向中國管帳學會提名本專業委員會委員人選;
(二)調集和構造或受權副主任委員調集和構造專業委員會的學術勾當。
第十五條 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應實行委員責任。主任委員還應實行以下責任:
(一)掌管制定專業委員會使命打算和實行打算;
(二)代表專業委員會向中國管帳學會報告使命。
第十六條 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之間是合作干系,主任委員周全擔任專業委員會使命,能夠退職責規模內拜托副主任委員展開使命;副主任委員輔佐主任委員停止響應使命,能夠接管主任委員拜托展開響應勾當。
第十七條 專業委員會一切委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視為主動加入專業委員會:
(一)違背學術品德規范或違背管帳職業品德,在業內構成嚴峻不良影響的;
(二)持續兩次無端不到場本專業委員會全部委員勾當的;
(三)持續三次告假不到場本專業委員會全部委員勾當的;
(四)損失中國管帳學會會員資歷的;
(五)有其余不實行委員責任的景象并構成嚴峻效果的。
第十八條 未經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受權,委員不得以專業委員會的名義構造任何勾當。
第十九條 對違背國度法令、律例的專業委員會委員,由中國管帳學會秘書長或專業委員會主任提出,實行相干手續并報會長核準后,免除其委員職務;對志愿加入或視為主動加入專業委員會的委員,由自己或專業委員會主任提出,報中國管帳學會備案。
第四章 集會軌制
第二十條 專業委員會集會分為使命集會和專題學術集會。
第二十一條 專業委員會使命集會每一年最少召開一次,首要會商并審議本專業委員會年度使命打算。
(一)專業委員會使命集會由專業委員會主任或受權副主任掌管,全部委員到場。專業委員會委員因故不能列席的,應按劃定事前告假,并對集會所會商的議題供給書面定見。
(二)專業委員會使命集會的集集會題,需事前供給書面資料,經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調和肯定。
(三)專業委員會使命集會竣事后,應構成集會記要,報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備案。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委員會專題學術集會最少每兩年召開一次,專題研討本范疇專業題目。
(一)專題學術集會的集集會題,應事前供給書面資料,由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調和肯定。
須要公然征文的專題學術集會,應在召開前六個月,肯定征文選題,制定宣布征文緣由,構造征文。
(二)專題學術集會由專業委員會主任或其受權的副主任調集掌管。
(三)專業委員會專題學術集會竣事后,應將集會功效,包含集會處理的題目、有關政策倡議、學術立異或現實沖破等,于集會竣事一個月內報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附電子版),同時應將完全的集會資料一式兩份提交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備案。集會交換的有代價的論文,應提交電子版,以備出書或在中國管帳學會網站上宣布。
第二十三條 專業委員會的專題學術集會若停止論文評獎使命,應建立論文評比委員會,本著公然、公允、公道的準繩停止評獎。對獲獎論文作者的嘉獎,準繩上不高于中國管帳學會年度管帳學優異論文嘉獎規范。
第二十四條 專業委員會的集會應本著從簡、節儉、出入均衡的準繩,可恰當收取集會用度。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使命規程由中國管帳學會秘書處擔任詮釋。
第二十六條 本使命規程經中國管帳學會七屆十次常務理事會經由過程,自宣布之日起實行。2008年2月印發的《中國管帳學會專業委員會使命規程》同時廢除。